2018-02-28 13:44:10 来源: 纳溪区人民政府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护国镇纪委、党政办、群工办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由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
九、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和护国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与我镇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网格员由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中心和我镇共同考核管理,协理员由我镇考核管理,一年后根据考核情况再决定是否续签。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护国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社区综合治理专职网格员、 专职协理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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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社区招考信息
2、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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