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6 17:20:09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行政法律法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沟通技巧、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公布。
(三)资格审核
(1)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进行公布。
(3)资格审核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进行公布。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通过后由街道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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