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2 14:00:57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决定正式聘用,缴纳五险一金,年薪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低于6万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栖霞区纪委、栖霞区商务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京市栖霞区商务局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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