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17:06:06 来源: 公招网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中共党员需要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信》;
(8)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书面证明),且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书面证明);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中关村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淀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关村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关于做好2017年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中关村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中公社区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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