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6 18:11:39 来源: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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