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7:59:41 来源: 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名结束后,考试时间及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另行确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聘用完成后,因其他原因放弃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予以递补。
六、人员管理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工作情况续签。
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2500元左右(包括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同时参照东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每年进行套改。所招聘的护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安排到预防接种门诊、儿保室,工资标准在此工资基础上增加1000元。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政府-友情链接-区政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动态)。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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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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