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5:08:27 来源: 舒城县人民政府
3.考试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7+面试成绩×0.3。
㈢体检与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如考试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也同分,则以笔试试卷主观题部分得分高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㈣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㈥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并进行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每月待遇16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人员与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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