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5:08:27 来源: 舒城县人民政府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舒城县开发区汤池路6号-安徽省童车检测中心5楼)。
2.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每人45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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