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15:59:06 来源: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总工会组织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由市、县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工会现行同类人员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池州市总工会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66—
考务咨询电话: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池州市总工会2018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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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总工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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