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4 09:45:36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8年3月15日,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所属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018年3月21日9:00至3月23日16:00通过报名网站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3月29日9:00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优先录用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工作由北方人才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由具体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查阅本人档案、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资格条件。考察未通过或不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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