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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民政局招聘23人公告(2)

2018-01-22 16:47:07 来源: 竹山新闻网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了解被考核者的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素质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与被考人进行面谈等。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职位,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今日竹山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办理聘用及工资手续(试用期半年)。

以上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信息均通过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布。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由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及社会保险三部分组成,按照每年每人3.5万元工资标准予以预算,基本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直拨到人,其余部分年底考核后兑现。人员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年终考核由县民政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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