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2 14:56:22 来源: 吉安庐陵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具体由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招聘对象的考察工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招聘对象的考察工作,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社区招聘对象的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对拟聘用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庐陵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三)正式聘用后待遇
1.管委会内设机构招聘岗位:分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核定工资(详见附表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参照新区同岗位在编在岗人员同工同酬;非专业技术岗位第一年工资3000元/月,第二年工资3200元/月,第三年工资3400元/月,第四年工资3600元/月(不含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保、医保等费用)。
2.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2200元/月(不含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保、医保等费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参照已聘用协管员工资标准增加工资。
3.社区招聘岗位:按现在岗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被招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协商处理。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庐陵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庐陵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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