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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尾市纪委、市监察局招聘政府聘员7人公告(3)

2018-01-08 11:29:37 来源: 广东汕尾人才网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以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考察对象(可依次剃补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纪委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包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月工资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市纪委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市纪委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市纪委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雇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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