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3 18:10:19 来源: 确山县人民政府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并列情况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具体考察工作参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进行。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7天。
七、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手续,开展入矫教育;
2、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3、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心理矫正、个别谈话等;
4、协调有关部门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指导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
5、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
6、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管理及待遇
招聘结束,确定后的聘用人员移交县司法局管理。由司法局分配到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等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劳务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所有聘用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7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劳务服务公司管理费),以后参考相关规定予以适当调整,由县财政纳入预算。
原标题: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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