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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泉州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71人公告(2)

2018-01-02 09:26:11 来源: 丰泽区政府门户网

4.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请于1月18日前填写《丰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报送区委组织部审核。具体加分条件及分值如下: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5分;因公牺牲干部配偶子女和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一二三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4分;工作单位在丰泽区的泉州市“港湾计划”四五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加3分;退伍军人和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人才配偶子女加2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5.考察。各街道党工委根据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数,按照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取满名额为止。若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考察人选:①烈士配偶子女;②退伍军人;③高等院校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④社会工作师职称高者;⑤全日制学历高者;⑥中共党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已就业的拟聘用对象考察前,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各街道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于获知体检结果3天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与体检。

7.聘用。考核合格后,由相关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初步聘用人选,在街道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如未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统筹安排到社区报到。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任用管理、待遇保障按照区委、区政府《丰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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