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31 11:36:45 来源: 博乐党建网
为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范围,培养一批经过基层砺炼的后备队伍,经请示市委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招聘15名党群专干。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面向全市,“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以村为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5名党群专干(名额表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群众基础好。
2.热心农村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并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3.文化程度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8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任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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