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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社区招聘考试每日一练(4.19)(2)

2017-04-19 10:46:52 来源:

1.【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甲虽然允许某影楼使用其肖像用作影楼的橱窗广告,但并未允许其将该肖像权许可他人使用,影楼处分其肖像的行为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同时影楼的做法也违反了其与甲之间的约定。因此A、C正确。但该写真照片作为受委托完成的摄影作品,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其著作权归属于受托人即影楼,B正确。本题中并没有明确涉及非法披露私人生活秘密等问题,并不存在侵害隐私权的情况,D错误。故本题选D。

2.【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本题中的情形符合质押的构成要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3.【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根据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情形:(1)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因此,A项符合题意,B、C、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A。

4.【答案】D。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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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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