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体检名单 >

2017天津红桥区社区党务工作者招聘体检和政审须知(2)

2017-12-25 19:57:56 来源: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招考报名管理平台

(三)考察中经查,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实有下列情形: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2、未达到社区工作者基本素质标准,有社区工作者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具体包括: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罢课的;

(3)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曾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具体包括:

(1)受过刑事处罚的及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

(4)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6)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不满五年的;

(8)重要档案资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

(9)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审计部门审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履行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待考察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审计或司法程序终结的,视其结果做出考察结论;仍未终结的,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5、不配合考察或其它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情形。

(四)政审材料上报时间

请参加录用政审的考生,12月25日,体检完毕当日将《红桥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政审考察材料》和《无犯罪证明》交到红桥医院体检中心政审表审核处。

原标题:红桥区2017年社区党务工作者招聘体检和政审须知

下载>>>

红桥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jz7)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