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17:25:12 来源: 北京大兴信息网
三、政审
(一)政审人员范围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拟列为政审对象。
(二)政审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0月30日。
(三)政审材料
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或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原件。
(四)政审内容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参加过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
2.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5.有道德品质上劣迹行为的;
6.其它不适宜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的情况。
(五)政审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考生将政审材料于2017年10月30日下午3点之前,递交至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职安全员指导办公室(大兴区永华南里16号楼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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