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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高频考点(7)

2017-09-14 11:47:26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儿童-8岁开始为自己行为负责

在信息时代,孩子接触网络的时间越来越早。一天天长大的小明也不例外,他(她)可能在很小时就会玩网络游戏、买游戏装备、发网络红包,变成让父母头疼的“熊孩子”。不过,到了8岁,小明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谢鸿飞表示,随着现代科技、经济和教育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发展得更快,其信息接受能力也明显提高,但考虑到中国不同地区、城乡之间未成年人的心智成熟程度可能还存在差异,因此,总则后采取了较为折衷的8周岁为标准。

到了8岁,小明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零食,也可以与班上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当然,如果他(她)把爸爸妈妈的钱打赏了一名网络主播,那么这种赠予行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不过这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打赏要与小明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巨额打赏还是不行的。

小明玩游戏产生的“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别人也不能觊觎。总则首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少年-父母不尽责或被“撤职”

少年时期的小明将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爱、教育和保护下成长。

在未成年期间,小明享有的权利很多。如果他(她)的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总则会主持公道,必要时甚至会撤销其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的监护人。在找不到合适的监护人前,小明也不会挨饿受冻。根据总则第31条规定,他(她)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将担任临时监护人。

上学期间,聪明的小明如果有了发明创造,成果也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在课外时间,小明可能会参加一些私立的兴趣培训班,他(她)可以自己签订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

此外,如果小明不幸遭受性侵害,到了18岁仍然可以追究对方责任。总则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小明在年满18周岁后仍可追究侵害方责任,要求其给予民事赔偿。

4.成年-民商事行为受更多保障

一转眼,小明到了18周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成人了,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小明属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类型的,早两年就可以独立了。总则第18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小明虽然只有16岁,但只要自食其力,通过合法劳动取得收入,法律照样将他(她)看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将极大激发无数像小明这样热心创新创业的青年的工作热情。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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