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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要点:关于继承二三事(2)

2017-09-08 11:46:0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转继承(前仆后继)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例如:甲2017年8月1号去世留有12万元遗产,有两个孩子A和B,B有妻子王某和两个孩子小明和小花。在甲刚刚去世时遗产尚未分割前,B也因父亲的去世而伤心过度于2017年8月4号去世。如何分配甲的遗产?

答案:A分得6万元,小明2万元,小花2万元,王某2万元。

解析:甲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A和B,在甲死亡时AB都还活着。虽然4号B就死了,但是在甲死亡那时遗产已经开始继承了,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开始分割。所以AB各继承甲的遗产6万元。紧接着B死亡了,他的遗产就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和子女,即将6万元分为三份每人2万元。

三.辈分不同的继承问题

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果能够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按照实际死亡时间确定继承;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则按照《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的顺序确定继承,具体如下:

(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这里“没有继承人的人”是指在该同一事件中死亡的人以外,没有别的继承人的人。

(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3)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例如:甲乙和3岁的儿子一起出去旅游,不料发生车祸全部死亡,不能却的三人的死亡顺序。甲有一个哥哥A,乙有一个姐姐B,现在请问如何继承?

答案:A继承甲的遗产,B继承乙的遗产。

解析:由于不能确定三人的死亡顺序,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即我们推定3岁的儿子先死。剩下的甲乙是同一辈份又各自都有继承人,因此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即A继承甲的遗产,B继承乙的遗产。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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