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8 09:48:44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3.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考试内容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ydw. com)上查询。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先由应聘者垫支,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入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报销。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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