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4 17:05:00 来源: 珠晖区党政门户网站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和珠晖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配到各具体招聘岗位。报区委常委会议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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