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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苏州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招聘33名社工公告(4)

2017-12-18 09:35:56 来源: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用和报到手续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关考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花桥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录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和花桥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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