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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亳州谯城区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70人公告(4)

2017-12-15 10:50:40 来源: 谯城区人民政府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及实绩、德才与群众口碑、作风和廉洁从政等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有关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劳务派遣。由招标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区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公司将招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

2.本次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1800元(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七、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社会化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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