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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选聘退役士兵到社区任职5人公告(2)

2017-12-12 09:29:51 来源: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1)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士官)到现户籍所在镇(街道)自愿报名参加选聘;

(2)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在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地点如下:

野徐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民政办)(野徐镇野徐中路133号)

寺巷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办(寺巷街道长泰路188号)

明珠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办公室(泰州市青年南路29号)

凤凰街道办事处112办公室(凤凰街道永兴路66号)

滨江工业园区(沿江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办(疏港路2号)

(3)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③退伍、政治面貌、立功获奖、伤残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

(4) 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照选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德才素质、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党工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对照报名条件,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查的人选。确定参加考查的人选与选聘名额不少于2:1,如确定的考查人选人数不足的,相应核减选聘名额。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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