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15:43:08 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确定人员
考试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要求进行计算,从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通过考试人员,经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当选城市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予以发放工作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本简章由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
社会事业局:
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入口:119.164.252.18/gwybm2014/webregister/
原标题: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简章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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