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17:41:57 来源: 同心县党政信息网
报考人员按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分别占60%、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4、体检。体检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及相关规定,确定拟招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有影响工作的疾病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短缺名额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同心县电视台、同心县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聘用。当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先聘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名单及具体工作岗位安排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试用通知,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在6个月内因试用期离职或经考核不合格人员等原因造成聘用空缺的,依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及相关规定依次补聘。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关于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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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社区矫正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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