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7 17:02:48 来源: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鉴定、学位鉴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并请考生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
2.资格复审地址:报考职位所在街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街道办事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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