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 11:31:02 来源: 玛纳斯县人民政府
(二)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采取汉语,汉语答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相关内容、社区工作业务知识、惠民政策、玛纳斯县基本情况等。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玛纳斯县党建网、玛纳斯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考生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之日前。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生须提供的资料:《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2017年玛纳斯县玛纳斯镇社区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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