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1 09:52:14 来源: 蔡甸区政府门户网站
(七)体检(12月12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12月14日)
体检、考核结束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
(九)聘用(12月21日)
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司法局负责组织解释。
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先辉
武汉市蔡甸区司法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