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15:38:13 来源: 涪城政务网
面试结束2日内,在工区街道办事处公示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政治考核。考试、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报酬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待遇按涪城区统一规定执行。
九、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涪城区纪委、涪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涪城区纪委监督电话:
涪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工区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
十、未尽事宜由工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工区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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