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5 15:13:10 来源: 玉林人事人才网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并组织。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负担。
(五)聘用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主要在县行政办公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南镇政府公示。
(六)劳动合同签订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一律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监督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性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纪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负责全程跟踪监督。
原标题:兴业县招聘综治信息专职网格员的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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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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