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4 20:39:02 来源: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
(八)考察(政审)与公示
1、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永红街道组织对其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政审)其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立场及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品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根据考察(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报请永红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并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
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
五、管理方法与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并交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
永红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7年永红街道公开招聘村委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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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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