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3 17:50:29 来源: 芜湖人才网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局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1、公告
2017年11月11日在《大江晚报》上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招聘方案。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楼四楼二号会议室报名处(花津南路12号原24中学校内)。
报名者根据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具备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任社区副职以上职务的证明(其中任社居委副主任以上职务的需提供选举当选证书等能证明所任职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公告要求的其它证书及相关加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考试费45元,交完考试费后,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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