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2:02:33 来源:
七、体检、考核
按照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数。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补充进入体检、考核。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
九、岗位认定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红色物业”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其岗位总体待遇按全市“红色物业”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薪酬标准执行。
一经录用,聘期三年,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选聘大学生享受“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在住房保障、户籍落户等政策上给予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中共青山区委组织部、青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组织部)
((人资局)
中共青山区委组织部
青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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