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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海淀区羊坊店街道招考和选任社区工作者70人公告(6)

2017-11-07 16:51:38 来源: 公招网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6)具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街道工作人员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面试地点为羊坊店街道办事处中车大厦办公区817会议室(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策划能力、应急能力等。

3.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和羊坊店街道辖区内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安排进入社区工作岗位。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和选任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关于做好2017年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海社办发〔2017〕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羊坊店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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