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6 11:01:12 来源: 建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 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最后一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优先。
(五) 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市社区办负责组织,考察时应征求相关(村)居委会、公安和计生等部门意见。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至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瓯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报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
(七) 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报社区办备案,聘用后享受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八)其他事项
1、今后一年(2018年)内社区专职工作者退休、离职或被辞退后造成的空缺名额,将从本次招考参加面试的落选人员中依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
2、本公告由市社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办公室
建瓯市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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