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5 19:05:55 来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
8、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7年11月5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
2、复转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3、“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在社区工作满1年(以整年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2.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