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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婺城区残联招聘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18人公告

2017-10-28 08:56:38 来源: 婺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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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全区残疾人事业“两个体系”建设,促进我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残联组人〔20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残联〔2011〕16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区残疾人招聘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残联专职委员18名,其中乡镇(街道)各1名(岭上乡除外),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留用1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就地就近原则。本乡镇(街道)的残疾人只限报考本乡镇(街道)的专职委员岗位。

2.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全区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考,本次招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报名,报考人员通过笔试和面试,从各乡镇(街道)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高到低择优聘用。本乡镇(街道)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达到全区拟聘用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也可聘用。

3.坚持一年一聘原则。用人单位要与被聘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实行定期考核。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具有婺城区户籍(不含市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类别为视力、听力、肢体,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残疾人,且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高中(含职高)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的。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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