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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北流市总工会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10名公告(2)

2017-10-25 18:10:09 来源: 北流市人民政府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如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学历(全日制优先),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证)、行政工作经历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实施。

5.面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总工会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总工会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总工会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凭市人社局批准聘用的通知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期满后,视岗位工作需要,可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由市总工会从工会经费发放,月工资标准1300元(不含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强化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市总工会组宣部)

监督电话:(市总工会办公室)

(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原标题:北流市总工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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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总工会

2017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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