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 18:24:41 来源: 南安人事人才网
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1、确定入闱面试人选
根据报名人员参加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由市总工会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工会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新闻采编岗位还需加试南安市新兴产业(泛家居、智能制造产业)有关知识。
3、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总成绩=2017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50%+面试成绩×50%。
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对于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学历高低排列;若学历相同,按中共党员、优秀毕业生、计生二女户、退伍军人、有工会工作经历者的顺序优先录取。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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