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2:04:20 来源: 天河区门户网站
四、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
2.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居委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的方案》的规定执行。
3.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有五险一金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长兴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填写好个人信息,连同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交到长兴街道办事处民政科(长兴路289号203室),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3、资格审核。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
(二)笔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办[2012]14号)、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天河区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列为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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