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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杭州富春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6人公告(3)

2017-10-03 12:08:09 来源: 富阳区门户网站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有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在确定体检对象基础上进行考察。体检由富春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及内容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进行。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在招考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富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7年富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附: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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