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新疆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42名公告(4)

2017-09-25 23:01:53 来源: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填写《2017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3171.6元。其中:工资1856.95元,社会保险1314.65元(单位缴纳981.63元,个人缴纳333.02元)。

(责任编辑:jz6)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