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23:01:53 来源: 塔城市人民政府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已纳入财政聘用管理,合同期未满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邪教组织成员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2017年10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自行在塔城市政府网下载打印《2017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地点、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
联系电话: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11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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