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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福建集美区社区人员招聘113名公告(2)

2017-09-25 17:29:09 来源: 集美区政府官方网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与报考岗位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八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如有弄虚作假者,2年内不得参与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根据招聘岗位到各镇(街)、二农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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