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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海宁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7人公告(3)

2017-09-20 16:35:38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社工办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原标题:海宁市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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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

2017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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