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0 14:48:21 来源: 上杭县人民政府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体检
1.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获得市级以上工会表彰或在工会岗位专职工作过(报名时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荣誉证书)、面试成绩居高、学历高(同层次学历的全日制)优先。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如遇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总工会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另外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经考察、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考察、复审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和县总工会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与待遇
1.应聘者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800元。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福建省统一招聘的工会专干工资标准执行。
2.县总工会统筹安排受聘人员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或拒签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宜
1、报名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者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此公告由上杭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上杭县总工会关于补充镇街工会专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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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总工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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