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10:40:18 来源: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2年9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参照辅助管理类雇员待遇,并有相应的薪酬晋升机制和职业资格相关补贴。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9日至9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邮箱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
2.现场报名:本人到光明新区管委会515室(光明新区光明大道630号,联系电话:)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
注:报名所需材料有:《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工会专职组织员报名表》(空表见附件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由新区总工会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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